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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各省报名费用及退费政策汇总!
时间:2020-10-19 作者:鑫全工作室

各省市报名、退费政策整理:


1、北京

收费标准: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100元/人。


退费政策: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报考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0年12月底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在此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2、天津

收费标准:

收取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30元/科。不同类专业报考费收费标准如下:管理类联考科目的专业: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60元/人(30元/科 * 2  科),合计报考费:110元/人。非管理类联考科目的专业: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120元/人(30元/科 * 4科,注: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由于第三科满分为300分,故考务费用按4科核算),合计报考费:170元/人。


退费政策:

1. 允许退费的情况(1)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将进行退费。(2)网上报名支付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而造成的报考费退费。 以上两种允许退费的情况,退费操作由研招网系统统一进行,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2. 不允许退费的情况(1)考生未按规定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不退报考费。(2)考生因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未通过报考点资格审核或被招生单位拒绝报考的,不退报考费。(3)考生已成功报名、缴费、信息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考费。


3、 河北

收费标准: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退费政策: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请考生耐心等待。     


4、山西

收费标准:在我省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报名考试费标准为:4科每人次180元,3科每人次135元,2科每人次100元。


5、内蒙古

收费标准:考生报考费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190元/人。退费政策: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试前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


6、辽宁

收费标准:我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退费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的均给予退费。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7、 吉林

收费标准:

按照我省有关部门规定,所有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缴费标准均为每生200元。


退费政策:

1.考生未按有关要求报名,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未按报考点规定时间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考生未通过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资格审查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已报名成功考生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5.报考过程中除上述4种情况外,考生缴纳的报考费由报名平台“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12月底前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支付账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8、黑龙江

收费标准:

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退费政策:

1.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经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预计于12月底完成。

2.退费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到半个月左右。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考生发现问题可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3.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网上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已报名并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9、上海

收费标准:在本市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128元/人执行。


10、江苏

收费标准: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退费政策: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1、浙江

收费标准:报名时需缴纳报考费每人每科次50元。


12.、安徽

收费标准:我省2021年执行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50元。


退费政策:对于取消报名信息、未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被审核通过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考生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退回原支付账户。  


13、福建

收费标准:考生缴纳报考费160元/人。


14、 江西

收费标准:

凡选择在我省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邮寄、档案材料费3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才能视为有效网报信息。


退费政策:

对网上报名成功未完成网上确认的网报记录,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15、山东

收费标准:考生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退费政策:已参加网上(现场)确认、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16、 河南

收费标准: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注册并成功完成报名,期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112元/人。


退费政策:

考生网上确认完成后,报考费不再退还,如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缴费的,以及网上确认信息未完成的,由“研招网”进行统一退费处理。退费款项一律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处理退费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完成后7天内到帐,特殊情况会延至半个月左右到账,请相关考生耐心等待并实时关注账户退费到账情况。


17、 湖北

收费标准:

参加初试的考生报考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报考费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报名考试费按每人160元标准收取。


退费政策: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进行报名、缴费。考生重新缴费时,系统将自动完成多缴费用的退费申请程序,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统一将多出的费用自动返还到原来的银行卡上。考生多次重新报名、多次缴费成功,或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等的退费问题亦如此解决。


18、湖南

收费标准:报考费为200元/人。


退费政策:下列四种情况可以退还报考费:①已经缴费但信息无效;②网报期间因系统原因导致多缴费;③未通过网上确认;④错过网上确认。下列两种情况不予退还报考费:①已通过网上确认,但被招生单位不予准考的考生;②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19、广东

收费标准:

除在暨南大学报考点报考暨南大学单独考试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按每人300元缴交报考费外,所有院校专业均按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


退费政策:

已参加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20、广西

收费标准:考生须交纳报名费每人 40 元,考试费每人每科 40 元。


退费政策: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21、 海南

收费标准:考生须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38元。


退费政策: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报名无效,已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22、 重庆

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200元/人/次。


退费政策:

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自己取消报名的,或因网络系统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相关费用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统一原路退回。请考生不要急于在支付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其报考费将退还到考生交费时所使用的银行卡账户。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客服联系。


2.不予退费的情形:已成功报名交费但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未参加考试的;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的。


23、四川

收费标准:在四川省报名考试的考生,须交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80元/人。  


退费政策:

1.“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报名、交费,系统将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费申请。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或已现场确认未参加考试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  

4.退费原则,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5.如果重复支付成功多次,请考生不用担心,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6.退费方式:报名截止后,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因缴费信息核对需要时间较长,退款到账工作将会在12月初陆续完成。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24、贵州

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报考费按照180元/人收取。


25、云南

收费标准:在云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退费政策:

1、“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无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报名交费,系统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2、若因网络原因等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除生效的一笔款项之外其他重复支付款项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考生在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不要注销网上支付所用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3、报名截止后,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款项将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因缴费信息核对程序复杂时间较长,退款到账工作将会在12月中旬前陆续完成。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26、西藏

收费标准:研究生考试报名费56元/人、考务费36元/科/人、文具费15元/人。


27、陕西

收费标准:标准为150元/人。


退费政策: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网上确认的(现场确认)考生不予退费。


28、甘肃

收费标准:4科150元/人,3科140元/人,2科90元/人,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退费政策:考生一旦提交缴费申请,无论缴费是否成功,报考信息均不可再修改。考生若要修改报考信息则需重新报名并再次缴费,原交报名考试费系统将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


29、青海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160元/人次。


30、宁夏

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80元/人。


31、新疆

收费标准: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规定每生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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